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高血压、糖尿病病种待遇
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高血压、糖尿病病种待遇
一、适用人群
1、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;
2、符合《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管理规定(暂行)》中原发性高血压(有合并症者)或糖尿病伴并发症相关门诊治疗指征的人员;
3、住院治疗或参保中断期间不予报销。
二、报销范围
高血压: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降压药物治疗;并发症治疗的相关药物
糖尿病: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;糖尿病并发症的相关治疗;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
三、申办流程
1、线上申办:搜索“兰州医保综合服务平台”微信小程序并登录,点击“门诊慢特病申请”模块上传申报资料;
2、线下申办:前往县(区)医保经办机构或县(区)医保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。
四、待遇标准
起付标准:无
报销比例:70%
封顶限额:高血压2000元、糖尿病3000元、合并高血压糖尿病3500元
支付年限:10年
五、就诊及结算方式
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(不限级别)就诊购药:
1、省内就诊可刷卡或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;
2、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凭就诊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县(区)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;
3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,已经将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选择到备案地人员(包括省内长期门诊)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结算时,需要与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明确就诊类型,告知收费窗口工作人员选择门诊慢特病类别进行结算,以免出现门诊慢特病费用按照普通门诊进行结算,影响参保群众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的情况。请参保患者尽量选择门诊慢特病指定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,避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产生垫付资金压力。
备注:以下五种门诊慢特病就医费用实行网上直接结算:
(一) 原发性高血压;
(二) 糖尿病伴并发症;
(三)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(含恶性肿瘤放疗、抗肿瘤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、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、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) ;
(四)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;
(五)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;
来源:城关区医保局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AwnYR4hjfx3jBMItBofYjg)